服-装-购-销-合-同服 装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甲方(订制方): 乙方:(承接方):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一、订购款式、数量 1:甲方公司外发包工包料加工服装产品数量、单价、货期等内容详见下列表格: (交易方式:以包工包料加工方式代工经商,核算币种/人民币,单位/件、套) 2:所有产品甲方只接受合同数±3%的差异,乙方每批定单裁数完成时,应在当天将裁数单交于甲方
如超出以上数量甲方有权不收货,出货前乙方必须将出货明细交于甲方,待批复后方可出货,数量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乙方假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成衣丢款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备注失,无法与交于甲方的裁数和合同数量相符,不能按合同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损失的商标品牌经营权,按甲方每件成衣吊牌零售价的 5%赔偿
3:面辅料由甲方代购垫付款的方式提供给乙方,此采购款在乙方成品出厂价(包工包料加工费)内按实际金额扣除
二、质量标准: 1:乙方在开货前,必须提供用正确面辅料做的产前板给甲方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批版,批复允许大货生产后,乙方方可进行生产大货
生产大货时严格遵照甲方的工艺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必须向甲方公司有关人员提出,待回复后方可继续生产大货
2:在大货出货前,必须要由甲方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验货合格,方可出货
三、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珠三角地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1: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定金,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0 %货款,另预留合同总金额 20 % 货款,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出货后 60 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