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特点:本工程位于淮安中心地块,东面为徐家湖路,南面为清安河,西面为淮海南路,北面为延安东路
二期工程设计有:一层地下室、人防、两栋 28 层、两栋 26 层住宅楼建筑高度分别为 85
0M、一栋 3层商业楼建筑高度 15
0m、总建筑面积 79225
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 5591㎡,使用功能为人防、汽车车库、自行车车库、消防水池、配电房等;住宅建筑面积 65787
9㎡,商业、办公、文娱建筑面积 7138
73㎡,物管用房277
91㎡,社区活动中心 264
84㎡;±0
000 为黄海相对标高 10
自然地面标高 10
450m,地下室底板面标高-5
4m,筏板厚 500mm
二、监理工作依据:1、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 2、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88(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ZBJ80012-89(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ZB10055-1996(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ZB/T10054-1996(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专项搭设、拆装方案三、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安全监理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工程招标,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未经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转包分包工程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安全抵押合同
3、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大型机械专项方案,并督促实施
5、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
6、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7、参加工程事故分析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8、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