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进展党员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新时期农村党员进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 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一 步 做 好 新 形 势 下 进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 》 ( 中 办 发〔2025〕19 号)等进展党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党员进展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进展观,仔细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进展”的工作方针和“有计划性、质量第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工作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讨论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党员进展工作,做到程序法律规范,操作到位,把关从严,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进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程序步骤 在坚持和完善省委关于进展党员“三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法律规范程序步骤,加强基层党(工)委对进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推行“一推二报三审四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进展党员基本制度。 (一)本人自愿申请 1、接收申请书。本人提出自愿申请,写好入党申请书,无特别情况的,必须本人手写,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 2、申请人员资格审查(一审)。党(工)委会同支部对入党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的内容为:①是否在本地工作或生活连续满 2 年以上;② 政治是否清白;③ 有无宗教信仰;④ 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被判过重刑、清除出党以及“七不准”人员一律不进展;被开除党籍、退党、劝退、党内除名人员要慎重进展;⑤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⑥有无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⑦ 是否为支部书记的近亲属;⑧ 各党(工)委认为需审查的其他内容。大学生村官可在服务村党支部申请入党,且不占进展名额;在校学生、在职军人不能在原户籍所在支部申请入党。 3、申请人员公示(一公示)。在一审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通报初审结果,并在会后 3 日内,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公示期间收到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要尽快调查核实清楚。公示期满后,支部及时将公示情况和《入党申请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报党(工)委。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党内外测评推优(一推)。召开党员进展大会,提前 3 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