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进展党员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新时期农村党员进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 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一 步 做 好 新 形 势 下 进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 》 ( 中 办 发〔2025〕19 号)等进展党员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党员进展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进展观,仔细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进展”的工作方针和“有计划性、质量第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工作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讨论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党员进展工作,做到程序法律规范,操作到位,把关从严,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进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程序步骤 在坚持和完善省委关于进展党员“三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法律规范程序步骤,加强基层党(工)委对进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推行“一推二报三审四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进展党员基本制度
(一)本人自愿申请 1、接收申请书
本人提出自愿申请,写好入党申请书,无特别情况的,必须本人手写,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人的申请书
2、申请人员资格审查(一审)
党(工)委会同支部对入党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的内容为:①是否在本地工作或生活连续满 2 年以上;② 政治是否清白;③ 有无宗教信仰;④ 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被判过重刑、清除出党以及“七不准”人员一律不进展;被开除党籍、退党、劝退、党内除名人员要慎重进展;⑤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⑥有无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⑦ 是否为支部书记的近亲属;⑧ 各党(工)委认为需审查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