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损害和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5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管理部室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投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统称为“单位”)。 第二条 公司设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安委会成员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并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对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公司重大交通安全事项做决策。 (二)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三)根据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四)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成立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制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逐步完善。 (六)定期总结、分析公司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形势,解决交通安全中的实际问题。 (七)审定公司员工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保证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落实,确保员工符合持证上岗的资质要求。 (八)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负责,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九)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公司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实行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开交通事故。 (二)负责组织全员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负责监督管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负责涉及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处理及统计上报。 (五)每季度、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