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损害和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5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管理部室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投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统称为“单位”)
第二条 公司设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安委会成员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并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对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公司重大交通安全事项做决策
(二)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三)根据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四)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成立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制定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逐步完善
(六)定期总结、分析公司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形势,解决交通安全中的实际问题
(七)审定公司员工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保证交通安全教育经费的落实,确保员工符合持证上岗的资质要求
(八)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负责,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九)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