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签约合同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为单场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工作方式:2
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
(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同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
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
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参赛、宣扬等用途
第六条乙方需主动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
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不得对模特进行性骚扰
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第八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合同签定前 48 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 酬劳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日为人民币元,总计为人民币元
3 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根据约定时间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