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_第1页
1/10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_第2页
2/10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_第3页
3/10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公司资本(1)全体股东认缴纳的出资额(第 26 条);(2)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1)发起设立:全体发起人认购(第 81 条);(2)募集设立:实收股本总额(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50 人以下(第 24 条);发起人为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半数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第 79 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 万元(第 26 条);一人有限公司为 10 万元(第 59 条)500 万元(除保险、证券、商业银行外)(第 81 条)出资缴纳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 26 条);一人有限公司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第59 条)。发起设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20%,其余部分两 年内缴足;投资公司五年内缴足(第 81 条);募集设立:实收股本总额(第 81条)出资限制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第 27 条)发起设立:书面认足(第 84 条);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第83 条)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少与股份总数的 35%(第 85 条)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第 27 条)验资必须经验资机构验资(有限公司第 29 条;股份公司第 90 条)设立程序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制作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申请批准募股→公开募股→召开创立大会→登记(第 84 条)设立登记主体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第 30 条)董事会(第 84 条)出资责任应该出资而没有出资的:有限公司一补缴出资,承担违约责任(第 28条);股份公司一补缴出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 94 条)。虚假出资的:设立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 94 条)设立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 95 条)股本抽回(1)超过截止期限未募足股份(第90 条);(2)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第 92条);(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第92 条);(4)公司不能成立最低 10 万元,须一次缴足(第59 条)81 条)股权转让(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第 72 条)(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公司法》表格复习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