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为深化贯彻国家、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动,现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针对当前基层社会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二、工作目标以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为着力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快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三、主要任务(一)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全面摸清村委会班子和村干部基本情况,仔细做好村委会班子建设和村委会班子档案备案工作;综合研判村委会班子建设情况,对软弱涣散特别是涉嫌“村霸”、宗族恶势力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委会班子坚决整顿,对通过“贿选”、“霸选”等不正当手段进入村委会班子的人员坚决清理,对村委会班子和村干部涉嫌参加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线索一旦发现立即移交相关部门。(二)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预、操纵村级事务,侵犯村民权益。加强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集体资产管理进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坚持运用“四议两公开”和“3+5”工作法进行决策。加强民主协商机制建设,在明确协商内容、划定协商范围、拓展协商形式、法律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协商机制。(三)不断深化村级民主监督。以村务公开标准化法律规范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重点,深化推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努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广阔群众作用,彻底杜绝“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滋生蔓延推动村务公开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动村务公开标准化法律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