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常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老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老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仔细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常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老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常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