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 1
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 0
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压气体的气瓶
3、本制度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氧气、氮气、空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 70℃的):二氧化碳、氯气、氨气
4、气瓶的压力系列如下表规定
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 1
压力(mpa)类别高压低压 公称工作压力 30 202512
585321
61 水压试验压力 453022
5 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 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小于 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7 、 气 瓶 外 表 的 颜 色 、 字 样 和 色 环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标 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8、气瓶应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9、气瓶的产权单位供应公司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证明书、气瓶装气记录、气瓶打压试验记录等
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供应公司应向太原市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