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电子版销售代理合同书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Word 模板 A4 打印 标准格式 可随意修改电子版销售代理合同书数(套) 总代理费比例 最低销售户数指标3 个月 250 以上 1
0% 201-250 0
8% 200 以下 0
6% 2005 个月 550 以上 1
2% 501-550 1
0% 500 以下 0
8% 5007 个月 850 以上 1
4% 801-850 1
2% 800 以下 1
0% 800注:① 策划费佣金及总代理费的比例以成交楼价为基数计算
② 如每月平均销售不足 120 套,佣金按 0
连续两个销售期限(一个期限是 2 个月)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户数指标,甲方可取消代理合同
③ 如上一期限的销售超出所述每月 120 套,可延至下个期限的销售指标里,依次类推
④ 奖金:在代理期限内必须完成销售户数 1000 套条件下,乙、丙方可对超出售价人民币 8000 元平米(不含装修价)以上部分计提 2%奖金
即奖金(-8000 元平米)2%(为某套房不含装修的单价,为同套房的面积)⑤ 上述销售户数含甲方销售数
6-3、买家身份确认在乙、丙方代理期内,凡属港、澳、台、国外及中外联名的人仕购买 ,无论是甲方或乙、丙方销售,均视作乙、丙方销售并支付有关总代理费;凡属中国 XX 人仕购买百仕达花园三期,如是乙、丙方销售,则计算入乙、丙方销售户数内及支付有关总代理费给乙、丙方;如是甲方销售,则不用支付总代理费给乙、丙方;买家身份以购房人仕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界定
6-4、于销售期间,甲方先根据当月的内、外销累计销售额及按当时所达的总代理费暂结算支付;待此代理协议结束时,甲方必须总核算乙、丙方全期的总代理费及一次性支付有关差额(若有)6-5、策划费及港、澳、台、国外及中外买家认购单位之佣金,甲方须直接支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深圳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