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分类:1、感染性废物: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签、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的血液、血清
2、病理性废物:手术及其他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的组织器官及尸体
病理切片后废弃人体组织、病理蜡屑
3、损伤性废物:锐器、取材刀片、载玻片、玻璃瓶等
4、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二、病理科垃圾袋使用:1、黄色垃圾袋---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2、损伤性利器容器(坚硬密封容器)---损伤性废物;3、黑色垃圾袋---生活垃圾;三、病理科医疗废物处理要求:1、取材后剩余组织:无特别要求,报告发出后二周如临床无异议即可进行处理,特别标本可以保存一月或半年
处理组织装入黄色垃圾袋中,双层包装,系紧袋口,贴上标签,送往焚烧站或医疗垃圾存放点称重,集中焚烧
注意运送过程中严防泄漏
2、胸水、腹水、尿液、痰、TCT 检查剩余液等分泌物体液,检测完后,放入消毒液中消毒后处理
3、涂有胸腹水、痰或或阴道分泌物的玻片阴性者保存一年后放入锐器盒中定时送往焚烧站处理
4、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如:棉签、试管、吸管、手套等及时放入黄色垃圾袋中,由卫生员送往焚烧站焚烧
5、重复使用的物品如:玻璃试管等要求用消毒液浸泡,刷洗洁净后再用
6、甲醛、二甲苯、酒精、硝酸等有毒、腐蚀性、挥发性化学试剂要求集中收集送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或有植物生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