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采购合同范文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根据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 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根据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 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根据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 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根据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 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 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施工施工场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纳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 70%的货款(逾期 5 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 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____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