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是社会工作者参加社区社会事务、解决社区问题、进展社区居民的一个专业工作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专业关系建立、社区资料收集、社区计划拟定、实际问题介入和工作成效评估 5 个阶段。 1、建立专业关系 正如其它社会工作方法一样,社区工作首先也要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为推动社区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有二:一是“让社区居民知道我是谁”,即社区工作不同于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后者往往是由受助者提出申请,社工再给予协助,因而他们对社工的角色与职责是明确的,但在一个社区中,一般并不是由全体居民或所有机构一致决定邀请社工,所以社工有必要让社区中的一般居民与机构了解其作为社区工作者的角色与职责;二是“寻求未来工作的支持者”,即建立专业关系一般从访问社区类领导人物和知名人士以及社区进展机构入手,因为社区居民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认识,对社工而言,最关键的是要获得社区重要组织与人士的了解和支持。 2、收集社区资料 建立专业关系以后,为了确认社区问题,有的放矢地推动社区工作,必须对所介入社区有全面而深化的了解。社工了解社区和收集社区资料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如家访、访问社区领袖、居民小组座谈、文体活动、社区调查、政府统计资料、各类文献等,其中常用的方法主要是:社区调查、个别访问和居民小组座谈。社工需要收集的社区资料包括:①社区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区位与边界、环境设计与土地使用、交通、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商业服务和经济情况等)、人口状况(总人口数、性别比例及年龄结构等)、社区资源(公共设施、教育机构、医疗单位、社区组织、金融机构、商业场所等)、权力结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团体、居民的自助小组和互助小组等)、文化特色。②社区需求——关于需求的类型,英国学者布赖德肖(Bradshaw)归纳总结出 4 种:一是法律规范性需求(Normative Need)。这种需求是专业人员、行政人员或专家学者,依据专业知识和现有的规定或法律规范,指出在特定情况下所需要的标准。例如民政部颁布的《全国示范地区标准》规定,每个街道都要建有一个1000 平方米左右的社区服务中心,同时也规定了社区服务中心应配备的服务项目。当服务设施与服务项目不符合规定时,就存在法律规范性需求。二是感觉性需求(Felt Need)。当个人被问及是否需要某一特定服务时,其反应就是感觉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