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场地的合同协议书 6 篇租场地的合同协议书 篇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标的物 1
1 甲方同意将泰华领域负一地下停车场东侧电梯厅旁空置区域,面积为 4 平方米,授权乙方使用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私自进行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章 场地使用期限 2
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一章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授权乙方使用该店铺经营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店铺的优先继续使用权,合作条件由双方通过另行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制订
第三章场地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3
1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每月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捌拾圆整); 3
2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全额缴纳场地使用费元(大写: )
3 此区域仅同意乙方作为仓库使用
4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乙方十日内不能缴纳场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合同提前终止 4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以下事件,任何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履行,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⑴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政策性计划调整等事件,导致店铺毁损不能正常使用
⑵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店铺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在此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即时结清场地使用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