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施工场地施工合同样式甲方: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范围:地下室基坑支护 1
2、 主要施工方法:土钉墙(详见施工方案) 1
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等
二、工期要求 2
1 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阶段工期:各楼号基坑开挖完成后 3 天内施工完毕
三、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 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 该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必须满足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 甲方工作: 4
1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4
2 提供基础平面图 1 份; 4
3 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
4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
1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5
2 必须保证进入现场的土钉墙设备性能完好,运转正常; 5
3 负责施工区域内障碍物的清除工作; 5
4 严格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标高、轴线的精确,定位桩不受损,保证施工质量; 5
5 认真遵守、主动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生产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
6 应接受甲方对现场操作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5
7 服从甲方代表协调指挥,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治理制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500-1000 元罚款; 5
8 认真做好工程记录,提交完整的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5
9 出现扰民及民扰问题时,主动主动处理,将本施工对扰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限,不能对甲方产生任何影响;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