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班组管理细则维修班组管理细则一 每个月,获得赞数前三名的员工即为当月班组的星级员工,由班组从工资总额中分别给予500 元、300 元和 200 元(也可折算成工分)的奖励
(三)实施班组建设积分兑现奖励机制,规则如下: 1、积分规则: (1)员工日考核(采纳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考核为优秀员工的,加 2 分/次; (2)员工月评星考核为当月星级员工的,加 5 分/次; (3)班组被评为厂当月星级班组的,班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加 5 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4)八型车间考核在中心前三名的区队,区队所有员工(含所有经理及班组长)分别加 10 分/人、5 分/人、3 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5)生产辅助单位在公司半年度班组建设考核中获得前五名的单位,所有员工(含单位领导、机关科室人员、车间经理和班组长)分别加 15 分/人、14 分/人、13 分/人、12分/人、11 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6)员工获得单位、公司、集团及以上荣誉的,员工本人积分分别加 10 分/次、50 分/次、100 分/次;所在班组其他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分别加 2 分/次、5 分/次、10 分/次;所在车间其他所有员工(含车间经理和班组长)分别加 0
5 分/次、2 分/次、5 分/次; 2、扣分规则: (1)单位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单位所有人员积分归零,事故所在车间所有人员本年度内所有人员再扣除 50分/人; (2)单位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单位所有人员积分扣除 20分/人,事故所在车间所有人员本年度内所有人员再扣除 30分/人; (3)员工发生一起不安全行为,员工本人积分归零,员工所在班组安全积分扣除 10 分/人,员工所在车间安全积分扣除 5 分/人; (4)员工发生一起人为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扣除 10 分; (5)班组内部发生影响内部团结和单位形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