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员工考评制度细则考评标准:满分 100 分,具体项目分—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 30分;劳动工作效率 10 分;工作质量 60 分。一、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30 分) 本项按《绿化部劳动纪律》和《绿化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员工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者,则当月该员工本项不得分或少得分,没有违反规定者,本项 30 分。一般过失扣 1-5 分,较严重过失扣 5-10 分,重大过失本项分数全扣,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警告处分。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无故矿工。3、请假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4、服从安排,服从调动,不私自调班换岗。5、工作时间不得外会(会客),或做私事。6、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打堆说笑、聊天、吃食、看书报等。7、维护单位的形象,拾金不昧,拾到物品应上交公寓;8、每位员工负责各自岗位内的绿地养护,不得消极怠工、脱岗、窜岗。9、不得私自那用其他岗位人员的工具或物品。10、在干好本职工作以外,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以礼相待。11、对待投诉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坚持所有礼貌用语;12、不准私拿公物,有意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13、承包区域必须达到规定的绿化标准。二、劳动工作效率(10 分) 在指定或计划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本项得 10分,否则,当月该员工本项不得分或少得分。三、工作质量(60 分) 1、绿化工每日必须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每月由管理人员负责检查。 检查后将分数填入《绿化工作日报表》中。违反或未达到一项扣 1-3 分,较严重养护失责扣 3-10 分,重大养护过失本项分数全扣,并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警告处分。 2、各绿化管理人员对员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协作责任。(一)绿地养护要求及检查标准(1)养护内容1.除杂草人工除杂草一般在植物生长季节(4—10 月份)每月至少除杂草 4 次;非生长季节,每月至少除杂草 3 次。要求连根拔起。对于面积较大而生长速度较快的却且人工清除效果不佳的杂草,在对原种植草坪无影响的情况下,可使用化学除草剂。枯死在地面上的杂草需及时清除。2.填坑洼,平整草地对于遭受破坏的草坪及时进行平整,填坑洼,以保证绿地平坦。3.补植因工程、人为践踏、病虫害等原因生长不良而造成的裸露地,应及时密植草坪并加强保护,使其迅速生长。4.修剪修边草坪高度高于 8;四季常青的草坪高度高于 10 就需修剪。麦冬的修剪根据具体养护要求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