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加盟代理合 同 美容加盟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甲方: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 级代理商,在 省 市 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 2025 年 月 日起到 2025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 甲 方 给 乙 方 开 业 配 送 市 场 价 人 民 币 元 的 产 品 , 价 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 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 2 家;或连续 2 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
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 100000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纳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 3 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