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地区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问题及对策以新疆为例摘要:我国长期以来存在城乡“二元制”发展结构,在居民养老保险领域主要体现在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分立和并行
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再分配制度,其最终目标是保证老年居民的基本需求,并建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存在城乡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
直到2014年2月,国务院在全国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这是实现城乡统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步,也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重要一步
它在改变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新疆已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经过几年的调整和发展,已经实现了在整个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参保人群也基本上全覆盖
然而,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新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分析了新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对策,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在制度实施后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疆,现状,对策绪论养老保障一直是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的课题,特别是在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时期,养老保障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在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普遍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发展不仅取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受到其政治制度的制约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从无到有,到全覆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初,国务院提出2015年底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随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财政部发布暂行办法,以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1]
到现在,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种,即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