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用水管理制度 长效合理地利用和管理好自来水管道及设施是保证村民用水供应的长期稳定性和卫生安全性的前提,是全村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经村委会和自来水管委会共同讨论决定,特制订如下用水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由猴子沟至大田、倪家沟至马岗两水源管道组成的水田人饮工程共惠及 366 户村民,所有管道、蓄水池等设施(除农户按 10 元每米购买的以外)权属集体所有
二、用水原则 1、解决人畜饮水,不作它用
2、在村内形成良好的节约用水氛围,不浪费用水
三、后期增户规定 1、在大坪、顺山、六子按 640 元/户,另加工程款 100 元/户,共 740 元/户
2、在原用水区域内按 1000 元/户,农户自行购材料和安装
3、在原用水区域内分户(主要指父子兄弟间分户)按 640 元/户,农户自行购材料和安装
4、在原用水区域内的转让户需经村委和管委会同意,安装户交纳 1000 元,其中 740 元归转出户,其余 260 元作自来水公用经费积累
管道归安装户所有,差的部分自行购买,剩余部分归集体所有
四、保护和维修 1、全村村民要自觉爱护自来水管道及附属设施
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在照价赔偿和基础上另加罚 200—500 元的责任金
对举报者经查实后给予重奖
2、水源至水池管道及 32 或以上管道的维修由集体负责,20 及以下由各片受益户负责维修
五、用水收费及管理 1、管水人员在农历每月初五前抄表收费
2、收费:用水在 6 方内按 3 元每户每月;超出 6 方未达 10 方的按超 1 方加收 1 元;10 方以上无正当理由的按超一方加收 5 元
3、如需大量用水(养殖业、修建房屋、红白喜事等),需向管水人员或村委负责人取得联系
超出部分仍按 0
5 元/方计价
4、用自来水渗板(池)、灌溉、保苗,处责任金 100—300 元,一户如有两次违反,取消其用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