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版建筑施工场地工程合同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甲方在 县 街道办事处 村 建盖猪舍,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双方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老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简况: 1、新建猪舍 5 幢 1000 平方米:其中新建育肥猪舍 2 幢 400 平方米、分娩舍 1 幢 200 平方米、保育舍 1 幢 200 平方米、母猪舍 1 幢 200 平方米 2
工程内容:包工不包料
3、工程承包为出水工程,到顶面盖好(含水电、内粉刷、猪舍内的隔栏、隔墙、产床)
4、工程质量等级为达到施工法律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草图)
2、负责施工材料供给,施工用水、电的接通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工程承包为一次性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依照《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进行施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需改动,必须与甲方商量决定
2、乙方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本着安全、文明、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
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注重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根据施工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假如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提出更改,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资
三、工程结算: 1、新建猪舍建好后根据幢量面积计算工资,其中新建猪舍 5 幢 1000 平方米,每平方米 125
00 元,合计工资(工时费)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
2、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工资一次性支付
四、违约责任: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合同价款的 5%,损失另计
五、其他事宜:本合同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