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通用合同出租单位:XXXX(以下简称出租方)承租单位:XXXX(以下简称承租方)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XXXXXXXXXX_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XX 年零 XX 月,出租方自 XX 年 XX 月 XX 日起将 XX(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根据国家规定的 XX(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XX 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____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XX(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 XX 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 XX 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 XX(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 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 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XX(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XX(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 XX(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取得 XX(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XXXXXXXXXXXXXXXXXXXXXX_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XXXXXXXXXXXXXXXXXXXXXX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 XXXX(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 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