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本创始股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进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同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执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 CEO 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 CEO 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治理 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律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非凡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