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慰问时间 慰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2025 年 2 月 3 日至 2 月 10 日;第二阶段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 月 25 日。具体时间由各慰问团自行确定。 二、慰问对象、资金及物资安排 (一)驻军、消防救援队伍和复退军人慰问安排 慰问单位共 20 家。其中(1)州驻军、消防救援单位 4 家都匀军分区、武警黔南支队、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贵州陆军预师步兵二团,每家单位慰问金2 万元,小计 8 万元;(2)县驻军、消防救援单位 6 家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黔南支队三大队、武警黔南支队三大队瓮安中队、武警黔南支队三大队六中队、武警黔南支队三大队八中队,每家单位慰问标准 5 万元(含慰问物资 1 万元),小计 9 万元;(3)乡镇专职消防队 10 家平定营镇专职消防队、猴场镇专职消防队、珠藏镇专职消防队、玉山镇专职消防队、中坪镇专职消防队、永和镇专职消防队、天文镇专职消防队、建中镇专职消防队、江界河镇专职消防队、岚关乡专职消防队,每家单位慰问标准 0.7 万元(含慰问物资0.2 万元),小计 7 万元。以上三项共计 24 万元。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 3128 人(户)。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 168“”人, 三属 对象 33 人,烈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2 人,现役义务兵家属 262户,残疾军人 174 人,参战退役人员 1170 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51 人,60 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1068 人。每人(户)慰问金 500 元,小计 154 万元。 一至三级伤残军人 5 人,一等功臣 5 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14 人,企业军转干部 8 人,建国前入伍老战士 1 人,军休干部 1 人,军休干部遗孀 1 人,共35 人,每人慰问标准 1500 元(含慰问物资 500 元),小计 25 万元。 中印边境对峙瓮安籍任务官兵家属 25 人,每人慰问金 500 元,小计 25 万元。 本项共需资金 189 万元,由县财政划拨。驻军单位、一至三级伤残军人和一等功臣由驻军、复退军人代表慰问团组织慰问;乡镇专职消防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慰问;慰问金和物资由县退役军人局准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建国前入伍老战士、军休干部、军休干部遗孀、中印边境对峙瓮安籍任务官兵家属由县退役军人局负责走访慰问;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慰问金由县退役军人局直接存入个人账户。 (二)民政对象慰问安排 困难群众 130 户,每户慰问金 500 元,小计 5 万元。 福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