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为仔细贯彻好《中央政法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政法【2025】22 号)及市政法委 5.4 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二 0 一 0 年广水市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努力实现“校园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全力控制并降低学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排查隐患,抓好防范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杨甫权(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组长:张克林(区纪工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 刘洪(区党工委委员) 黄磊玲(区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王卫东(镇党委委员、区公安分局局长)成 员:程亮元(镇综治办主任) 李全军(安全生产管理站站长) 高自雄(镇中心中学校长) 王先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国享(镇司法所所长) 廖学丽(镇中心中学副校长) 陈贵晏(南新中心小学校长) 丁尧田(孝子中心小学校长) 陈 前(冷棚中心小学校长) 黄和平(乐城中心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亮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镇中心学校和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法律规范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安全工作,通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之形成一种常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2、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坚持“日查制”和“周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每周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要坚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按要求报教育局和镇政府镇综治办和镇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对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上级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