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老师“三乱”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行风建设和老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老师“三乱”问题的不良现象,整顿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老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老师16 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老师〔2025〕5 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参加有偿补课的通知》、《区中小学老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区在职老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老师进修学校等及其在职老师(含聘用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1
在职老师利用学生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在家或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 2
在职中小学老师推举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
在职中小学老师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
老师收受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5
老师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举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6
在职老师自行收费或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
三、行动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 2025 年 12 月 3 日开始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5 年 12 月 7 日 12 月 11 日)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
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仔细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老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老师〔2025〕16 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老师〔2025〕5 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参加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20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