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课程目标的含义、类型及其层次性地理课程目标是地理课程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理课程预期应达到的结果的一种描述,是指导高中阶段地理课程编制和实施的最为关键的准则
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地理教学大纲中,这种预期应达到的结果是以“教学目的”的形式出现的
同“大纲” 中的“教学目的”相比,“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本章拟对这种变化作一对比分析
第一节 地理课程目标的含义、类型及其层次性 一、地理课程目标的含义 要想对地理课程目标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地理课程,地理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培育目标和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
1.地理课程的含义 “课程”这一术语使用广泛,定义颇多
施良方把课程概念归纳为六类:(1)课程即教学科目;(2)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3)课程即预期的学习效果;(4)课程即学习经验;(5)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6)课程即社会改造
但就一般的理解,“课程是课业及其进程”,这也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的定义
地理课程即地理课业及其进程
套用有的学者的定义,把地理课程规定为“在学校教育环境中,旨在使学生获得的、促进其迁移的、进而促使学生全面进展的、具有教育经验的计划”
地理课程的基本表现形式为地理课程标准(或地理教学大纲)和地理教科书
在广义一点,还包括地理教学和评价
2.地理课程目标 地理课程目标是指学生通过地理课程的学习所预期应该主动获得的全部经验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课程目标的主体,指向的是学生,而不是老师;课程目标是理想性的,而不是现实性的,所以,定义中称为“预期应该”
地理课程目标是地理课程设计的依据,它制约着地理课程的设置、地理课程内容的构成、地理课程的评价以及学习的活动方式
3.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培育目标和教学目标 教育目的、培育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是不同层次上不同类别的教育目标
教育目的是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