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商事审判送达难问题突出基层法院商事审判送达难问题突出 摘 要 本文以吴某某诉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例,对基层法院商事审判送达难问题突出进行分析讨论。 关键词 民间借贷 纠纷 法院商事 审判送达 作者简介:郑龙呈,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4-126-02 案例: 一审:开化县人民法院(2025)衢开商初字第 451 号 二审: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衢商终字第 375 号 案情简述: 被告余某某以承包工程、业务经营需要,于 2025 年 1 月至 2025年 6 月期间分 27 次向原告借款 100 余万元,并出具借条。后被告久欠不还,故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 审判过程: 该案存在 27 次借款行为,数额较大,但是原告均有借款凭证对应证明,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 但因为送达问题,使该案变得复杂。由于被告余某某经营一家公司,一审法院根据惯例,邮寄送达至其公司,邮件因“被告不在本地”被退回。本案人员进行直接送达,多次上门,均因该公司未正常营业而未送达。因为被告有联系方式,本案人员使用法院配备的电子信息送达平台进行短信送达,成功送达给被告。慎重起见,承办人员电话联系被告,告知被告开庭时间,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庭当日,被告未出庭,故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判决后,送达判决书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邮寄判决书因“人在外,无法签收”被退回,其经营公司一直未正常营业,被告又拒接电话。在其他途径都不能送达的情况下,留置送达其父亲办公室里。 被告在判决生效日前的最后一天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评析: 本案中送达难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是无法找到被告,不能向其送达诉讼材料。本案中通过多次电联、上门寻找都不能找到被告,不能适用直接送达。大多数商事审判中都有类似情况,当下被告厌诉,拒绝收取诉讼材料,成为现在法院送达工作的第一难题。 第二是邮寄送达人员不专业,致使邮寄送达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法院工作量。邮寄送达人员的回单千奇百怪,例如“电话无人接听”、“人在外地,令其退回”、“查无此人”,而本案在邮寄判决文书时被退回的理由就是“人在外地,令其退回”,这个理由到底是拒收还是邮递人员没送达,承办人员往往为了送达材料,只能再次送达,使得邮寄方式流于形式,不但没有节约资源,反而增添人力。 第三是被告成年同住人员信息不明,导致留置送达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