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绩效考核细则为促进本园健康、快速进展,调动广阔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采纳总分 100 分制,老师按每一条仔细履行职责
一、考勤(20 分)1、上班不迟到
迟到 5 分钟以内扣 1 分,10 分钟以内扣 2分,以此类推
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 1 分
迟到 4 次视同 1天事假
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
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分,事假每天扣 1 分
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 5 分
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 2 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 1 分
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20 分)(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
(2)关怀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 1 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 2 分
2、教育教学:(40 分)(1)仔细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
(2 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
(2 分)(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