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遏制“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防并举遏制“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布时间:2025-03-1815:42 星期一来源:检察日报 刘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展,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深化,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新型犯罪案件不断出现。笔者通过对某省办理的 26 件利用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特点、办案难点进行分析,以期能总结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变化趋势,探讨惩防利用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治路径。 利用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突出,集中表现为:假冒知名品牌产品在网络销售平台出售,数量多,涉案金额大;侵犯著作权成本低甚至零成本;犯罪主体利用网络用户上传共享资料、网购者消费好评为其侵权牟利提供便利;存在侵犯知识产权与计算机网络犯罪交织情况;等等。 根据司法实践,当前,办理利用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存在以下难点: 发现网络违法犯罪线索难度大。无论是网络销售平台上电商主体还是各种游戏网站平台的数量都相当庞大,加之网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分子在电商平台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是建立网站转载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很难发现,往往是等到实际侵害后果累积到一定程度,待受害人举报后才发现。而大部分受害人因数额不大,怕麻烦,往往不揭露、不告发,导致办案机关发现线索难。 网络犯罪案件取证成本高、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异地侦查取证成本高,二是虚拟空间导致犯罪分子身份确定难,三是电子证据收集难。 网络销售刷单现象突出,给犯罪金额认定带来较大难度。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时,很多商家为了提高信誉以达到提高搜索排行的目的,往往会进行刷单,即进行虚假交易以提高交易量并提高评价,故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案时,也不能简单以销售金额认定犯罪数额,需在大数量交易中找到物流单据、实际购买人以排除虚假交易,难度非常大。 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以惩防利用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电商执法实效。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商监管,各部委近年已出台多项政策,建议进一步推动政策的相互衔接,强化执行力度,推动电子商务立法,消除法规盲区;完善工商登记、电子合同法律制度,明确电商平台及电商的法律责任;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电商和企业,追究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大幅度提高不法商贩的违法成本与代价。 二是加强互联网数据的安全监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