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经济奖罚细那么为贯彻落实有关机电管理制度,适应我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机电设备平安运行和机电人员正规操作,以及各级领导提高对效益与机电的认识及责任心,充分发挥机电在平安生产中的作用
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第一节 综合局部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 100—300 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 10 分进行处分
1、井下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
2、非专职电工擅自操作机电设备
3、瓦斯超限区域,设遮拦未切断电源的
4、甩掉井下三大保护及皮带保护的
5、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综合保护的
6、停风、停电掘进工作面以及其它地点未经瓦检员检查并许可而送电的
7、明头送电、明头操作的
8、井下拆卸矿灯的
9、远距离控制线路的电压超过 36V 的
10、擅自改变防爆性能的
11、停电不挂停电牌的,或私自摘掉停电牌的
12、双风机双电源局扇不能正常切换的
13、使用油脂不符合规定的
14、水淹设备或煤矸石压设备四分之一以上的
15、水泵、潜水泵吸水部位外面未加防护网造成损坏水泵的
16、水冷设备甩掉水冷或断水运行的
17、规定转向的机电设备由于反转造成损坏设备的〔如压风机、高效水泵等〕
18、低压开关不上开关架的
19、照明灯以及其它电气设备接线未接地线的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 100—300 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 5 分进行处分
1、防爆电气设备“三证不全入井的〞2、备用电器设备未上合格挡板密封圈封堵的
3、峒室脏乱差的
4、井下变配电硐室内及周围 5 米内堆放其他物料的
5、变配电硐室入口处未挂有“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和“高压危险警〞〞示牌或未安门加锁的
6、无关人员在变配电硐室内逗留或休息的
第二节 电气设备保护局部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按 100 元罚款,对责任单位按 10 分进行处分
1、通信线路在入井处不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的
2、未经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