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合同模板五篇 餐饮合作合同篇 1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
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
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根据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根据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 50000 元; 2、乙方不参加甲方 xx 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 xx 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 xx 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假如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 xx 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 xx 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 xx 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 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 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 xx 菜系(不少于 10 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