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有用经济法教程》实训教学大纲一、实训项目名称:有用经济法教程 实训总学时:12 实训总学分:2 适用专业:金融系所有专业先修课程:《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基础》二、实训目得通过《经济法》实践教学,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与具体法律规定得基础上,具备较强得实务操作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同时,通过对实务性问题得解析,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与理解经济法理论中得重点与难点
三、实训方式及要求实训方式:实务训练实训要求:通过实训,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得基础上,具备较强得实务操作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同时,通过对实务性问题得解析,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与理解经济法理论中得重点与难点
主要要求如下:1、掌握经济组织法得具体应用: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得应用
2、掌握合同法得具体应用:包括合同得订立、合同效力鉴别、合同纠纷处理、起草合同书等能力训练
3、掌握知识产权法得具体应用: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得鉴别与案例分析能力
4、掌握经济竞争法得具体应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应用
5、掌握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得选择与应用:包括仲裁与诉讼两种不同方式得应用与程序上得区别等
四、实训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得筹办合同得订立、变更、转让、担保订立劳动合同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专利权得保护五、实训时间分配表序号实 训 项 目时 间适 用 专 业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得筹办2金融系所有专业2合同得订立、变更、转让、担保4金融系所有专业3订立劳动合同2金融系所有专业4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2金融系所有专业5专利权得保护2金融系所有专业六、实训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1、考核内容:(1)训练内容完成数量及质量全部完成并且正确率在 90%以上者,评为优秀;全部完成并且正确率在8 0%以上者评为良好;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