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參考範例一、臺中市○○學校(如下簡稱本校)為規範本校各處室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如下簡稱個資法)規定之個人資料之管理、維護與运用,以防止個人權益受侵害,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個人資料,係指個資法第二條第一款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运用,應依個資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四、本校應指定專人辦理下列事項:(一)個資法第十八條所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
(二)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業務之諮詢、規劃與稽核
前項第一款由本校各處室主管指定其所屬專責辦理,第二款由本校○○單位(人)負責辦理
五、本校設置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辦理事項如下:(一)本校與公務機關間個人資料保護業務之協調聯繫及個資安全事件通報
(二)本校發生重大個人資料外洩事件聯繫窗口
(三)本校各科室之其他重大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事項聯繫處理
本校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辦理事項,由○○○單位(人)兼辦
六、本校蒐集、處理或运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旳項目如下: (一)001 人身保險業務 (依保險法令規定辦理之人身保險相關業務)(二)002 人事行政管理
(三)005 公共衛生(四)020 存款與匯款業務管理
(五)026 兵役行政(六)028 社會服務或社會工作(七)043 退撫基金或退休金管理(八)053 教育或訓練行政
(九)058 採購與供應管理(十)060 統計調查與分析(十一)063 會計與相關服務
(十二)065 資訊與資料庫管理
(十三)077 僱用服務管理
(十四)079 學生資料管理
(十五)081 學術讨论
(十六)082 選舉、罷免事務(十七)083 衛生行政(十八)087 環境保護(十九)089 保健醫療服務(二十)094 其他公共部門前項特定目旳之項目,應依本校業務調整,適時修正之
七、本校蒐集當事人個人資料時,除符合個資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情形之ㄧ者外,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