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条、目得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法律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得及时性、合理性与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与进度带来得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就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得质量与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2 万元(含)以下得;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得质量与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2 万元至 1 0万元(含)以下得;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 万元以上得
第三条、变更得体现形式分为四类: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得变更;2、由监理单位提出得项目变更;3、由设计单位提出得项目变更;4、由施工单位提出得项目变更
第四条 对上述提出得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 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 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 变更得控制1、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变更应就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法律规范、法规得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就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得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法律规范得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