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 (一)师德篇: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
关怀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公正对待幼儿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漫骂挖苦幼儿,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地进展
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要有一颗爱心,爱每一个孩子
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要想毁掉一个人,每天就对她说,您真笨”“要想成就一个人,每天就对她说您真棒”
2、为人师表,堪为人师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3、尊重家长,廉洁从教
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仔细听取意见与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得教育思想与方法,不训斥、指责幼儿家长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豁达大度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诚恳待人、豁达大度,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二) 敬业篇: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 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园,尽职尽责,注意培育幼儿具有良好得思想品德
仔细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得思想
学习与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得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老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与国家保持一致,不得有违反党与国家方针、政策得言行
2、严谨治学、积极创新 树立正确得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进展得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与科研水平
3、因材施教,注重实践 树立正确得人才观,重视进展幼儿得个性,开发幼儿得潜能,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得培育
4、终身学习,求善求真 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得“教育要面对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精神,有意识地进行知识得更新与相应能力得提高
要以超前意识为基础,养成终身学习得习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