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公 司 技 能 人 才 评 价 实 行 指 导手 册(2025版)为贯彻贯彻国家和省加强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和法律规范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规定,通过近年工作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实行指导手册。一、工作原则公司技能人才评价是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公司生产岗位实际规定相衔接、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估相联系、公司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协调的原则,对公司员工的技能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拟定其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的一种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它是以公司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考评的一种方式。二、评价范围(一)职业(工种)范围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范围中属于生产服务一线的技术性职业(工种)(统考项目除外),同时该职业(工种)为参评公司的主体岗位。2 .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法律规范的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从《大典》中选择相近职业(工种)开展评价;或由公司参加制订职业标准或考核法律规范并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审核后纳入评价范围。(二)人员范围参评人员须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的生产服务一线在职在岗职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年龄计算以报考时间为准。(三)参评条件1 .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考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技能人才培育、评价、使用、待遇和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2 .公司重视技能人才培育及评价工作,具有满足工作规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具有编写和修订职业标准、题(卷)库和鉴定指导资料的专家队伍,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3 .公司具有与开展考评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及检测手段等。三、申报条件公司参照模版(附件3 )在实行方案中自行拟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并报所属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地市鉴定中心)审核。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由地市鉴定中心审核;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由地市鉴定中心初审后,报省鉴定中心审核(具有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发证权限的地市除外)。四、评价内容和方式(一)评价内容公司技能人才评价由核心能力评价、工作业绩评估、职业能力考核和行业通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组成。1 .核心能力评价 重点评价参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