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 31
43 万㎡,其中地上16
86 万㎡,地下 14
57 万㎡,由 5 个组团、11 个单体工程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养的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的窗口
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规定高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拟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科学管理、持续进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的,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进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都市会客厅
根据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照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 3 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 方案 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一)管理体制
1、设立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如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
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核定,给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保证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营;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营,承当具体事务,组织推动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进展2、整合资源,改革管理架构
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营,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艺术馆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