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封面有编制、审核、批准人三方签字,技术处盖章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送总公司相关处室会签(附件一),同意后总工程师批准
封面及审批表(省资料TJ1、4 表)中审核意见栏签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总公司技术处审核人员名字
3、 施工方案编制后,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总工程师批准
4、 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专项方案(内容见附件二、附件三),编制内容统一为:(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与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编制完整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或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送总公司技术、安全、质量处审核,在审批表(省资料 TJ 1、4表)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经审核合格得,总工程师签字
附录二方案不需要专家论证;附录三方案需专家论证(常州地区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需由业主送审图中心审核可行后才能编制专项方案)
5、 实行施工总承包得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承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家论证会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
参加专家论证得人员见附件四
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总承包得工程同时也应有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 由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