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无清单不报销”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
18 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
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 8 项内容
(3 月 19 日《北京晨报》)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无清单不报销”问题
无清单、不报销,这给公务接待又上了一道紧箍
事实上,公务接待作为三公支出之一,几乎成了“公款吃喝”的代言
尽管有关全国一年公款吃喝数据各有说辞,但严管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已经刻不容缓
好在去年以来,在八项规定等制度安排下,公务接待浪费已经有了收敛与规范的迹象
数日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文章称,去年中央国家机关会务接待费同比减少50%,会议费同比减少 52%
从地方上的情况看,成绩单也很漂亮
但问题在于,面上看数字喜人,但点上看情况未必理想
譬如报道称,李明是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北召马村的村民,对村里公示的 2013 年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看一次气一次,因为仅由 5 人组成的村委会,一个季度的饭费就达到 27000 多元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署名文章《钱都去哪儿了》也指出,一些单位虚高上报往年“三公”支出,通过数字游戏的方式来体现本年度“三公”支出减少;一些领导甚至借控制发放津贴之机,将资金用于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有成绩,也有问题——这就是整治公务接待的现状
于此而言,“无清单不报销”是为严管公务接待继续加码
2013 年 12 月 8 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其中就要求建立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留痕”
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的接待清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留存备查
最新的消息是,《党政机关厉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