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差旅费新规”问题
更新时间:2014 年 06 月 18 日 文章来源:互联网时事评论背景: 各地差旅费管理新规陆续颁布,与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衔接配套,细致、规范又各具特色
而对照之前各自的管理办法,新版条款内容有增有减,有调整有禁止,体现出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工作需要、厉行勤俭节约的特点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差旅费新规”问题 “作业免签”之所以引起争议,不仅因为这是国内长期形成的“教育惯例”,更在于它是家长对接学校教育的重要途径
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往往意味着赢得一个更高的起点
正因此,学校教学举措的任何细微变化,都足以挑动家长的敏感神经
签字是为了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同时起到督促作用,但更关键的是要促进孩子养成自主学习习惯
签字并非目的,而是引导家长更多关心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从这个意义出发如果僵化执行“作业签字”、逢考试作业必签,非但会加重家长负担,也容易走向形式主义,背离教育本义
家庭教育不只是课程作业,不应仅强调监督、管控
“作业免签”呼唤父母用心施教在签字之外,能够做的其实还有很多
增加了什么 增加监督问责章节,新添高铁、动车等乘坐规定对比山西新旧差旅费报销制度,记者发现,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监督问责条款
旧办法仅在总则和附则中,各有一条提及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等内容,而在新办法中,专门增设了“报销管理”和“监督问责”两章,全文 8 章 33 条内容中有 9 条在强调规范管理、监督问责
贵州的新办法在一些具体费用的管理上显得更为刚性
例如,新办法规定:出差人员由工作地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而翻看旧办法的规定,相同情况下,只是要求出差人员“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