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合同简介 民间借贷纠纷得基础系当事人之间得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就是借款合同得一种,借款合同就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约定将一定种类与数量得货币转移给她方,她方到期后返还货币得协议。交付货币给她人得一方称为债权人、贷款人或出借人,接受货币并于一定期限内返还货币给贷款人得一方为债务人、借款人或借用人。在中国内地,根据出借人主体性质得不同,可将借款合同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得借款合同与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即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同得标得物就是金钱(货币);第二,借贷合同就是转让货币所有权得合同;第三,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使有偿合同,也可以就是无偿合同;第四,民间借贷合同中,自然人之间得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其她借贷合同为诺诚合同;第五,自然人之间得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其她其她民间借贷合同为要式合同。二、法律规范民间借贷纠纷得主要民事法律(一)《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得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三)《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四)《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五)《中华人民共与国物权法》即司法解释。(六)《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得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得指导意见》等。三、民间借贷合同得利息与利率 《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得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得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得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得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得,超出部分得利息不予保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利率成为争议点时,以下问题仍属常见:(一)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息但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得处理 一般而言,根据《借贷意见》第 9 条得规定,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既未约定借期利率,又未约定逾期利率得,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但审判实践中有观点认为,在约定得借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得情况下,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二)当事人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时得处理 一般而言,借贷双方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得,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得,折算后实际利率没有超过四倍利率得,法院可以予以支持。审判实践中认为,这里得四倍利率,可以指银行逾期利息得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