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价依据1
1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 年主席令 65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 年 3 月 19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88 年主席令 4 号);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3 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 4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 第 152 号国务院令; 12) 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安全准入条件审查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矿安[2025]108 号); 13)《浙江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浙安监管字[2025]75 号文
2 主要导则、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 1)《安全评价通则》 安监管技装字[2025]37 号; 2)《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安监管管一字[2025]40 号; 4)《小型露天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202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9 号局长令;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 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安监管科技[2025]39 号; 7)《浙江省(乡镇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规定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