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入厂检验规程1 目得 为本公司电子元器件类进料检验提供科学、客观得方法与依据,进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检验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电子元器件原材料得检验/验收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得缺陷,可用供需双方制订得检验标准与封样得办法加以解决
3 参考文件 3、1 G B/T 1 72 1 5-2 0 02 1 级与 2 级静止式沟通有功电度表
3、2 相关电子元器件技术文件与样品
4 缺陷类型4、1 A 类: 严重缺陷(CRIC IT AL DEF E CT,简写C RI),就是指不良缺陷足使产品失去规定得主要或全部功能,或者特别情况下可能带来安全问题,或者为客户或市场拒绝接受得特别规定得缺点
4、2 B 类: 主要缺陷(MA JOR D EFECT, 简写 MAJ),不良缺陷足使产品失去部分功能,或者相对严重得结构及外观异常,从而显著降低产品得使用性能
4、3 C类: 次要缺陷(MI NO R D EF E CT,简写 MI 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点,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降低得缺点
5 判定依据 取一般检验水平 II,正常检验 AQ L:A 类缺陷为 0,B 类缺陷为0、4,C类缺陷为 1、0
当缺陷位于产品得L OGO、产品名称或图标得 40mm 内时,应重新审核决定此缺陷就是否达到了影响标识、产品名称或图标得程度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得条款或参照产品得封样
6 工作程序与要求6、1 外观缺陷得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 视力与色感
照度:室内照明 8 0 0Lux(40W 日光灯)以上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 15-30cm 处目视,必要时以(三倍或三倍以上)放大照灯检验确认
ESD 防护:凡接触电子元器件必需配带检测合格得静电防护措施(配带洁净手套与防静电手环接上静电接地线);检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