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第一章 总论1
1 项目的基本情况1
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建设项目1
2 项目承办单位及负责人项目承办单位: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丛连彪1
3 项目主管部门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1
4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长春市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咨询资质:甲级资格证书编号:工资甲 1030l100011
2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和范围1
1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1
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讨论指南(试用版)》2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国家环境保护局有关文件
国家、地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法律规范
其他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 项目建议书初步讨论范围1
项目建设必要性2
需求预测与建设规模3
项目设计方案5
投资估算与融资方案6
3 项目概况1
1 项目选址项目选址确定于长春市城西镇民丰村境内,位于皓月大路东起 8
5km 处的路旁
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确定为总占地而积 50,000㎡,总建筑而积 2,500㎡,项目年产沼气 858,000㎡’项目年产沼气渣 13,336t项目年产沼气液 75,735㎡1
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6,918
8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6,612
14万元,建设期利息 280
52 万元,流动资金 26
第二章 项目提出背景及建设必要性2
1 项目提出背景生物质能是来源于太阳能的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丰富、含碳最低的特点,加之在其生长过程中吸收大气中的 CO2,因而用新技术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不仅有助于减轻温室效应和生态良性循环,而且可替代部分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成为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