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费使用管理办法1 基本要求 本办法所指修理费就是指公司所属或租赁得经营、办公设备设施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使其恢复或保持使用性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拆卸、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换部分零部件所发生得修理材料与修理劳务等费用,应在当期成本费用中列支
2 管理原则 2、1 归口管理原则
安全设备科就是全市修理费归口管理部门
2、2 预算管理原则
修理费支出计划须纳入市公司年度总费用预算,年度修理费预算由市公司分解、下达;未经市公司批准,严禁超预算开支修理费
2、3 计划管理原则
修理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由市、县分公司编制修理项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4 统筹管理原则
市、县公司应在预算内统筹安排修理项目计划,避开同一设备设施重复施工
3 职责分工3、1 安全设备科负责修理费使用得归口管理,制定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县公司修理项目计划落实与修理效果;负责每季度分析全市修理费用使用情况,牵头进行考核
3、2 财务核算部负责牵头修理费用预算控制与入账,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监督、检查修理费入账法律规范性与及时性,提出考核意见
3、3 基建进展科负责大型维修项目得实施,负责从项目立项、实施、结算等方面控制使用,防止挪用、滥用与超计划使用
3、4 零售管理部加油站发油设备得维修由零售管理部统一管理,修理费用统一支配
3、3 审计室负责对各项修理费支出得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
3、5 县区公司就是修理费使用得责任主体,负责明确县区公司部门职责分工,编制修理项目计划,对施工安全、质量与效果负责
4 修理费使用范围 4、1 修理费应用于加油气站、加气站(含加气母站)、油库、质检室、办公场所得设备、设施、房屋、车辆恢复或保持使用性能得修理、检测、保养等工作
4、2 以下项目不得列入修理费: 4、2、1 工艺改造、设备升级、功能提升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