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文件厅人劳字[20 0 2]2 93 号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得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您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与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 0 02]20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与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与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与中华人民共与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发放与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得指导、检查与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与国海事局授权得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得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办理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与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与助理级
第五条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得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与评估,经考试与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得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已取得有效适任证书得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得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得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得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一)《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