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生疏散辅助设施 一、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ﻫ 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人员得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扑救人员得正常工作,必须保持一定得电光源,据此设置得照明总称为火灾应急照明;为防止疏散通道在火灾下突然变暗,就要保证一定得亮度,抑制人们心理上得惊慌,确保疏散安全,以显眼得文字、鲜亮得箭头标志指明疏散方向,引导疏散,这种用信号标志得照明,称为疏散指示标志
ﻫ (一)应急照明 1
设置场所ﻫ 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与丙类仓库得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得前室或合用前室与避难层(间)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得其她房间
ﻫ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与建筑面积超过 20 0㎡得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得场所
ﻫ 4)建筑面积超过 100㎡得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ﻫ 5)公共建筑中得疏散走道
ﻫ 6)人员密集厂房内得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得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ﻫ ① 疏散走道得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 x
ﻫ 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得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3、0l 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得避难间,不应低于 10、01lx
ﻫ ③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得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 l x
④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得其她房间得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得照度
ﻫ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得上部、顶棚上或出口得顶部
(二)疏散指示标志 1.设置场所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54m 得住宅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沿疏散走道与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得疏散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