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纱窗工程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的相关原则,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生产、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保修。4、工程量及预算价款:一次包死算,共计隐形纱窗约 个,协议预算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施工完毕最终数量金额若有误差,据实结算。 二、质量规定及验收:1、款式规定采纳 型材 、颜色与甲方门窗颜色保持基本一致。 2、验收标准:国标规定的样品指标。 3、验收方式:按隐形纱窗施工技术标准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估标准》进行验收。 4、提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开始生产安装。 三、付款方式:乙方安装竣工程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项,不得迟延。 四、工期:1、工期 天整,工期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计算。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迟延工期,每迟延一天,按协议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迟延款项,每迟延一天,按协议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4、出现以下情况时,工期可顺延;施工场地不具有安装条件,甲方付款不及时,设计变更,施工场地缺电,缺钥匙等问题。五、售后服务:1、正常使用范围内保修壹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2、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1)、人为故意损坏;(2)、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批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责义务执行完毕后协议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隐形纱窗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