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与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得许可证与食品合格得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得规章制度
四、根据保证食品安全得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得食品
五、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得不合格食品,立即实行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与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得召回工作
六、如有销售明知就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得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得赔偿金
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得显眼处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得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注:此承诺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贴在食品经营店醒目处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与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